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聘考试计划,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此次招聘工作;县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148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45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紫云自治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尚未就业大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不含2014届毕业委培生);
2、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安顺市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现在岗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基层服务项目指“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
3、定向招聘本县内任期满一届(连续三年任职)及以上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2014年10月25日止计算。
4、定向招聘本县内“双语教学”(指除能用汉语教学外,还可以用苗语或布依语进行教学)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 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 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定向招聘本县内“双语教学”人员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10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
报名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紫云自治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
2、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4、已就业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持本乡(镇)党委的任命文件(原件)或当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并开具缴费凭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凭证于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9:00--17:00到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其他事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可他人代报,但必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材料。报考人员或代报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考定向招聘本县内“双语教学”人员,于2014年10月27日(报名最后一天)下午5点,在报名点进行“双语”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测试不合格及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除报考乡(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外,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五官、身高、体重、血压不得再复检,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和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择岗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紫云自治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对应表》(附件2),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择岗,确定拟聘岗位。择岗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10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安顺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号)以及《关于对〈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紫云自治县党建网”。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六)招聘办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3-5239308 监督电话:0853-5233492
附件:
1、《紫云自治县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