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有约》说课稿
权利义务有约是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3课第三目的内容,现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及依据、教学难点及依据、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基本程序及分析七个方面做一说明。
【教材分析】
1、教材内容
在权利义务有约这一目里,教材主要讲了两个问题:一、正确行使权利,二、自觉履行义务。
2、编写意图
教材之所以安排这目内容,是因为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它们存在并贯穿于各项法律之中,共同构成了法律的大厦。增强权利与义务观念,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目标。具有权利意识,尊重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具有义务观念,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3、地位
本目内容不论是从全书来讲,还是从本课书来讲,都具有落脚点和总结的性质。从全书来看,学生在前两个单元了解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具体权利、义务,很自然地就会落实到什么是公民权利和义务,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上来。从本课书来讲,本课书第一、二目已经在认知方面介绍了什么是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一目自然地要落实到行为要求上,即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学情分析】
由于当代中学生绝大多数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所以养成了他们很多人中以我为中心的心理,他们中有些人义务意识淡薄,有些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关注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中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面对侵权受到伤害,而不知道用合法的方法和程序去保护自己。因此,对他们进行权利、义务教育,使之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就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教学目标】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是《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提出的教学目标。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如下:
(1)认知目标:在本课学习中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具体要求。
(2)能力目标:在本课学习中增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课学习增强权利、义务意识,进而增强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点及依据】
(1)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我们在明确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的同时,还应该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样才能拥有安全、美好的生活。
(2)学会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公民都肩负着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正是依靠每个公民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能建设法治国家和社会。所以,自觉地履行义务是十分必要的。
【教学难点及依据】
如何使学生在本课书的学习中真正树立起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以使他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能做到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是本课书的难点。因为要想发挥思想品德课的思想教育功能,认知、情感、行为三方面缺一不可,而长期以来,我们在教学中往往重知识而轻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致使思想品德课缺乏应有的实效性,在导致这一现象的众多原因中,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较知识教学来讲要艰巨和复杂的多是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这节课我把教学难点确立为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行为要求,原因也就在于此。
《权利义务有约》说课稿
权利义务有约是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3课第三目的内容,现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及依据、教学难点及依据、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基本程序及分析七个方面做一说明。
【教材分析】
1、教材内容
在权利义务有约这一目里,教材主要讲了两个问题:一、正确行使权利,二、自觉履行义务。
2、编写意图
教材之所以安排这目内容,是因为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它们存在并贯穿于各项法律之中,共同构成了法律的大厦。增强权利与义务观念,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目标。具有权利意识,尊重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具有义务观念,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3、地位
本目内容不论是从全书来讲,还是从本课书来讲,都具有落脚点和总结的性质。从全书来看,学生在前两个单元了解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具体权利、义务,很自然地就会落实到什么是公民权利和义务,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上来。从本课书来讲,本课书第一、二目已经在认知方面介绍了什么是公民权利和义务、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一目自然地要落实到行为要求上,即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学情分析】
由于当代中学生绝大多数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所以养成了他们很多人中以我为中心的心理,他们中有些人义务意识淡薄,有些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关注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中学生是弱势群体,有可能面对侵权受到伤害,而不知道用合法的方法和程序去保护自己。因此,对他们进行权利、义务教育,使之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就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教学目标】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是《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提出的教学目标。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如下:
(1)认知目标:在本课学习中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具体要求。
(2)能力目标:在本课学习中增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课学习增强权利、义务意识,进而增强社会责任感。
【教学重点及依据】
(1)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公民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我们在明确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的同时,还应该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样才能拥有安全、美好的生活。
(2)学会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公民都肩负着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正是依靠每个公民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能建设法治国家和社会。所以,自觉地履行义务是十分必要的。
【教学难点及依据】
如何使学生在本课书的学习中真正树立起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以使他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能做到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是本课书的难点。因为要想发挥思想品德课的思想教育功能,认知、情感、行为三方面缺一不可,而长期以来,我们在教学中往往重知识而轻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致使思想品德课缺乏应有的实效性,在导致这一现象的众多原因中,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较知识教学来讲要艰巨和复杂的多是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这节课我把教学难点确立为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的行为要求,原因也就在于此。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教学基本程序】
1、复习提问: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义务?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之间的关系如何?
2、导入:有人说:“既然宪法和法律给了我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你认为对吗?
3、讲授新课:
教学内容 |
创设情境 (出示案例) |
讨论分析 |
理论提升 |
拓展延伸 |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
情景一: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的劳累使绝大部分旅客们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亮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管得着吗?”
情境二:汽车在继续行驶,张亮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亮边喝着啤酒,边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和车厢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亮蛮横地说:“今天怎么都和我过不去,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的,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
情境三: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亮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汽车内一阵骚动。稍许,张亮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靠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你的身。”旅客甲急了红着脸答道:“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身。”这时有其它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明你的清白。
情境四:四个青年围住了旅客甲,局面僵持着,有几个旅客起哄着要下车,这时司机说道:“前面有个派出所,我们去请民警协助调查吧!”征得绝大多数旅客的同意,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寻求警察的帮助。没多久,警察就查出了混在游客中的小偷,帮张亮找回了失窃的钱包,在事实面前,张亮为自己的鲁莽而感到羞愧。 |
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张亮的说法和做法对吗?为什么?
司机做法的启示?我们在行使权利时还应注意什么? |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公民行使权利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公民行使权利时要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律程序 |
大家回忆一下,在我们自己的生活经历中,有没有类似不正确行使权利的行为?如果有,今后该怎样努力? |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
情景一:我校为家境贫困、生病的同学捐款(用欣赏、赞扬的语气描述这件事情)
情景二:京华时报2007年5月24日报道:昨天,市地税局举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和荣誉个人座谈会”,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为600户先进代扣代缴单位中的联想控股等10名代表,以及387位个人所得税荣誉纳税人代表中的潘石屹、唐国强、范曾等10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情景三:因原始身份证模糊不清,考研女生小青(化名)为自己办了一张和原证件相同信息的假身份证。2006年1月14日,考试期间,小青因伪造证件被所报考的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消考试资格。 |
我校师生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你还知道哪些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去做的义务?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如果这些人不纳税的话会有什么结果?你还知道哪些法律提要求公民去做的义务?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你还知道哪些法律提要求公民去做的义务? |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
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
拓展作业:明天会更好 要求:结合自觉履行义务的内容,思考自己的行为,填表,写下可行的行为目标 |
5、巩固练习
某初级中学旁有一所小商店。该商店经营者经常售卖假烟,还拆散零卖给未成年人。该初级中学的极少数学生,为了吸烟常会在放学后悄悄地到这家商店购买香烟。
当有关部门查处时,这位经营者说:“现在是市场经济,卖什么是我的自由”。
当购烟学生受到老师批评时,这些学生说:“买烟吸烟是我个人的自由”。
请运用本节课所学的知识,对经营者和购烟学生的言行进行评析。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教学设计的特点:
1、选择案例时注意贴近时代、贴近学生的生活。
如我校为家境贫困、生病的同学捐款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学生们身边,非常贴近学生的生活。再如京华时报2007年5月24日报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和荣誉个人座谈会”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前几天,非常贴近时代。
2、注重在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如我校为家境贫困、生病的同学捐款这个案例,教师在用欣赏、赞扬的语气描述这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对学生就是对学生的一个德育教育。
3、注重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
如每个内容之后的延伸拓展,就是在有意识的把教学引向学生的生活,引向行为培养上来。
某初级中学旁有一所小商店。该商店经营者经常售卖假烟,还拆散零卖给未成年人。该初级中学的极少数学生,为了吸烟常会在放学后悄悄地到这家商店购买香烟。
当有关部门查处时,这位经营者说:“现在是市场经济,卖什么是我的自由”。
当购烟学生受到老师批评时,这些学生说:“买烟吸烟是我个人的自由”。
请运用本节课所学的知识,对经营者和购烟学生的言行进行评析。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教学设计的特点:
1、选择案例时注意贴近时代、贴近学生的生活。
如我校为家境贫困、生病的同学捐款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学生们身边,非常贴近学生的生活。再如京华时报2007年5月24日报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和荣誉个人座谈会”这个案例就发生在前几天,非常贴近时代。
2、注重在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如我校为家境贫困、生病的同学捐款这个案例,教师在用欣赏、赞扬的语气描述这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对学生就是对学生的一个德育教育。
3、注重情感的陶冶和行为的培养
如每个内容之后的延伸拓展,就是在有意识的把教学引向学生的生活,引向行为培养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