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部署,现将我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恩施市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由恩施州教育局进行认定,相关要求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二、申报条件
1、学历要求
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幼师、中师或专科以上学历。
2011年之前入学的幼师专业毕业生,可持毕业证直接申请认定。中师或专科以上学历以及2011年之后入学的幼师专业毕业生,需获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之后方能申请认定。
②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中师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专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需获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之后方能申请认定。
③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均需获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之后方能申请认定。
2、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甲等;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需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乙等。
三、办理流程
㈠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8:00-10月10日23:00,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并注意以下内容:
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人员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二是点击“资格认定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②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人员也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资格认定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③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均选恩施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恩施市教育局(仅受理恩施市户口、恩施市辖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恩施市辖区内学校任教人员的材料,其他周边县市申请人的材料不受理。办公地址:火车站2路2号4楼438室)。⑵上传照片。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必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⑶申请人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会有“注册成功”的提示。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
注意: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需要使用“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
㈡思想品德鉴定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待业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㈢体检
所有申请人均需参加教师资格专项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认定其教师资格。恩施市中心医院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唯一指定医院。本次认定体检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10月10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直接缴纳到医院。
特别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与申请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体检时本人必须主动向医院说明。
㈣现场确认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确认时间:2014年9月24日8:30-10月12日17:30(有效工作日)
2.确认地点:恩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电话:8414298)
3.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具体方法:在申请人重新登录网报首页后,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3后正反两面打印即可。
⑵户口本原件;
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真伪鉴定:申请人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本人学历证书信息,并打印出相关页面。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⑺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⑻《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⑼恩施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证明一份。
⑽申请人需提供小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教师资格证(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并虚贴在申请表左上角,照片必须与网上上传电子照片同底)。
特别注意:
①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顺序装订好,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纸质档案袋由申请人自行购买,封面样本见附件1);
②恩施州教育局要求,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证件的原件需上交州教育局审验后才能退还本人,故这三类申请人除需提交①中述的资料袋外,还需另提交原件袋,原件袋上需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原件名称及份数;
③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14年12月上旬。
四、其他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或直接用电脑打印。
2、《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需张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底1寸照片(《体检表》由市中心医院提供,无需自己准备)。
3、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附件1:《恩施市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
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恩施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