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莱芜市实验幼儿园为市教育局所属正科级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30日-31日。
地点:莱芜市实验幼儿园(莱芜一中新校东1000米)。
应聘人员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5、莱芜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情况下,按照1:3的比例核减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包括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
2014年9月4日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莱芜市实验幼儿园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包括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
(1)答辩(满分25分),统一命题,时间5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75分),包括:
朗诵(满分15分):统一命题,时间5分钟。
器乐(满分15分):自选曲目,时间3分钟。现场提供钢琴或电子琴,其它乐器自带;
声乐(满分15分):清唱,自选曲目,时间3分钟;
舞蹈(满分15分):伴奏音乐自备,置于U盘中带到考场,时间3分钟;
绘画(满分15分):统一命题,绘画方式不限,绘画工具自备(纸张大小为8K),时间为90分钟。
面试程序:绘画答辩、朗诵器乐、声乐、舞蹈
参加面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报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从莱芜市政府网、莱芜教育信息网查阅。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按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对于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莱芜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
七、咨询电话
0634—6213646、6213506。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芜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