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公开招聘开鲁一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经开鲁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开鲁一中任教。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考生应为国家统招汉语授课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本科四年制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高中毕业于汉语授课学校。
(四)考生必须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六)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二、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设5个专业岗位,共招聘8人。数学专业教师3人,体育专业教师2人,播音主持专业教师1人、美术专业教师1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1人。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材料:自荐书、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应报名表格并交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间:2014年 9月2日至9月4日17:00
报名地点:开鲁一中办公楼(312室)。
咨询电话:0475---6222246、0475---6211615、15847518988。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
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做最后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考生人数需达到招聘岗位人数3倍以上时,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数3倍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招聘名额或减少招聘名额。
(二)考试
1、体育、播音主持、美术、心理健康四个学科只设笔试环节,不进行讲课或说课,笔试内容是相关学科高中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100分钟。考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考试成绩和名次。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2、数学学科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两个部分:
笔试:内容是相关学科高中教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命题参照高考试卷的要求,卷面总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30%。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均采取封闭式管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面向评委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报考专业高中教材内容。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评委在听课后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说课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具备拟录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名次。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凡有影响从事教育工作疾病的不予聘用。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在公检法机关受过刑事处罚和在历次招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试、考核合格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录用。
(五)公示
根据报岗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开鲁县党政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在签订协议书、新教师报到时有自动放弃者,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享受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列为教育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签约后必须在开鲁一中工作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详情请登录开鲁一中网站:http://www.nmklyz.com。
开鲁县公开招聘开鲁一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领导小组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