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公开招聘开鲁一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应聘者应为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且起始学历为汉授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签约后必须在开鲁一中工作10年以上。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设9个专业岗位,共招聘18名教师,其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开鲁一中办公楼三楼312室。
3、报名电话:0475---6222246、0475---6211615、15847518988
4、报名材料:自荐书、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无证书的需持学校证明材料)、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必须本人亲自来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相应报名表格并交报名费200元。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做最后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报考专业高中教材内容。说课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具备拟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考核环节。拟聘用人员在考核中,凡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在校、单位聘用期间受到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公示。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凡有影响从事教育工作疾病的人员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 或在签订协议书、新教师报到时有自动放弃者,可在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五)聘用。聘用人选确定后,报县政府批准,签订《开鲁一中录用新教师协议书》。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录取。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开鲁一中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县人社、教体部门和开鲁一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核定编制、签订合同,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详情请登录开鲁一中网站:http://www.nmkly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