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2014年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来宾市兴宾区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4年来宾市兴宾区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兴宾区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兴宾区教育局通过兴宾区党建网、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兴宾区教育局智能办公平台网公布,并由区教育局发布面试通知到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出具自愿放弃的书面声明。报考民族初中出纳、图书管理员、生物实验员、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的考生不用参加面试。
二、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说课时对教材简析、目标要求及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学法指导、课堂训练与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教学素养等方面的把握情况。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
说课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备复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8:00正式开考,全天。
地点:来宾市第六中学。
四、面试试场设置
面试设7个试场,每个试场设面试室、备课室、候考室各1间,另设考务办1间、考后休息室(存包室)1间。
五、面试组织机构
面试工作在兴宾区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兴宾区委组织部、兴宾区人社局、兴宾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兴宾区人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考务工作由考务办具体负责,每个面试试场成立一个面试考评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监督员1名,计时员1名,计分员1名 核分员1名,引导员1名,候考室监考员男女各1名,备课室监考员、计时员各1名。共17人。
另设考后休息室(存包室)工作人员3名。
面试考官必须具有考官资格,备选考官54名,其中5名为预备考官,考官所在试场由考务办于面试开考前30分钟抽签确定,未抽中的备选考官作预备考官。
面试考评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面试,评定面试成绩;做好面试记录,填写客观、公正、简短的评语;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处理面试中的其他问题。
六、面试基本程序
(一)面试考生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于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考点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进入考场。
(二)面试考生于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相应候考室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凭身份证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代号,并由考生在《面试序号抽签记录表》签名确认。抽签之前,由监考员向本考场考生宣读《面试基本程序》和《面试试场规则》。
(三)引导员按面试代号先后顺序,每隔约10分钟引导一名面试考生到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限40分钟。
(四)面试考生备课时间到后,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说课时间限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后,考生到相应的休息室等候。
(五)各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和评分标准,在《说课评分表》上独立评分,由记分员录入《面试评分统计表》并统分。统分时,每个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分考官人数,算出每个要素的算术平均分,所有要素算术平均分之和为考生得分(精确到百分位)。统分结束后,交核分员复核并签名确认。
(六)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主考官与记分员互相核对评分、记分情况,无误后签名确认。待该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再次进场时,由主考官当场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成绩经监督员公正后,由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依序签名确认,待得到主考官的指令后,考生再离开考场。
(七)本试场所有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由记分员在监督员现场监督下复印《面试成绩汇总表》1式3份(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及监督部门各1份)及《面试序号抽签记录表》1份上交考务办,原件及相关材料由记分员装入档案袋密封,经主考官及监督员分别在封条上签名后上交区教育局。
七、面试试场规则
(一)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验证时,考生必须提供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如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入场面试。
(三)面试考生除带身份证入场外,其他任何资料、书籍、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物品都不得携带入场,已经带来的,必须于开考前30分钟拿到相应的休息室(存包室)存放。
(四)面试代号一旦确定,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在集中封闭管理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众指挥,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如需上洗手间的,要经监考员许可。不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五)考生必须由引导员引导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考生一旦进入备课室,整个面试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再进入候考室。考生进入面试室要报告考官本人的面试代号,但不得透露姓名和工作单位及其它有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分的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考生在得到主考官“开始说课”的指令后要进行说课,说课一律使用普通话。面试结束后,要远离考场,不得场外逗留。
(七)引导员和主考官依序叫号入场备课和说课而不按时到场者,计时员按时计时,相应扣减其备课时间和说课时间。迟到达10分钟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八)考生进入考场后,如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到教务办出具自愿放弃的书面声明,由教务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面试考生违反面试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到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并录入黑名单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兴宾区类似招聘考试;无理取闹,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官及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
面试必须严格执行考官资格制度,未经培训,没有考官资格或未经审核备案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面试前,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召开面试工作会,明确职责,掌握面试的方法、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技巧、注意事项及有关技术性等,并布置面试考场。
九、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即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面试成绩高者),考核人选由兴宾区教育局公布
十、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自动提出回避。
(三)面试考生在面试过程中有违反《简章》及有关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兴宾区人社局、兴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221136(兴宾区人社局)
5321015(兴宾区教育局)
兴宾区2014年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