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件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考生笔试情况,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85分。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成绩合格人数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因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规定取消聘用计划的岗位有2个:一是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教师1岗位(岗位代码050101006)、二是北海市第八中学体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50103001)。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7:30—20:00(中午不休息)。
(二)面试地点:
北海市第九中学(站前路,北海火车站附近)。
三、资格验证及面试通知的领取
(一)时间、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2日上午9:30-11:30在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海城区交警队斜对面)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验证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相关材料、要求:
面试资格验证时,必须携带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接受验审,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的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水平,包括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综合分析和计划组织能力等。
试讲时间每位考生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为各学段学科的参考教材(见附件2《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参考教材》)中所有章节内容,面试前由同一考室内各面试学科抽签产生的第一位考生从参考教材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内容作为报考同一考室同一面试学科考生试讲的内容,考生考前1小时在备考室领取参考教材进行考前准备。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于8月23日上午7:30 前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
(二)考生按现场试讲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前需提前一小时由引导员引导到备考室领取试讲内容及相关教材进行备考,不得私自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不得在试题本上做任何记录,可在草稿纸上做准备。
(三)考生按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按规定的面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不得私自携带其他参考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直接进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五)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的面试项目进行当场评分,登记在《评分表》上,并签名,由记分员统计汇总分数,交主考官签名;
(六)经监督员审核之后,由主考官在每一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让考生在确定表上签字确认。
六、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临时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天面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笔试、面试成绩都一样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对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指定的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凡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候考过程中不得随便出入候考室,确要上厕所,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由有关人员陪同监督。
(三)考生面试一律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按面试抽签顺序报“我是×××号考生”,不能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违反规定,由考场监督员提出警告,做好记录,并酌情按扣除面试成绩3-5分处理;凡透露本人姓名,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场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由工作人员引导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返回面试考场和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将考试内容透露给其他人,违反者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六)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其他参考资料要在进入候考室前统一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待宣布成绩后领回;面试开始后,如果发现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已考试的,成绩作废。
(七)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如出现违纪情况,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其他纪律要求按照《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附件:1.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北海市市直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参考教材
(联系人:李红远,联系电话:0779-3200219,13977973458)
北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