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七)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计算机等级证:文科类毕业生要求一级以上,理科类毕业生要求二级以上;
2.英语等级证: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英语要求B级、本科毕业生要求专业英语四级以上,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要求A级、本科毕业生要求公共英语四级以上;
3.普通话等级证:中文专业毕业生要求二甲以上,其他专业毕业生要求二乙以上;
4.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以上等级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本科生)和就业报到证。
(八)自愿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学校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其中,报考英语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委党校内)。
(三)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相关等级证书、院校出具的属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证明材料(见附件2)。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应一致。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给《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的岗位数可调整至其他岗位使用。
五、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
(二)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分值100分。
六、面试
依据招聘岗位数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有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由长寿区教委、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8:00
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持本简章规定的材料到长寿区教委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岗位确定后,由长寿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区教委及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师,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和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244495(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023-40661621(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023-40281924(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附件:
1.长寿区2012年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情况表
2.长寿区2012年定向招聘农村学校教师报名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