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考简章
根据东河区2014年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小学教师30名。
语文12名、数学11名、英语2名、计算机2名、体育3名。
2.幼儿教师1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只限包头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三)学历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幼儿园教师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非学前教育专业但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英语、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东河区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校聘、园聘满3年,截止2014年6月30日仍在岗且具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学历、专业不限;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中支教项目人员,专业不限;
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服务期满的其他六类人员(西部志愿者、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专业不限;
涉及北梁拆迁居民(提供户籍、拆迁协议)需取得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备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4.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相应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基本材料,出具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
(四)年龄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2)在东河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校聘、园聘满10年,且截止2014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年龄可不受限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0日——7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东河区社保大厦四楼(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包八中斜对面)
咨询电话:0472—6166067
(三)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
5.应聘者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好“2014年东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有加分因素的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2014年东河区招聘教师加分登记表”;
(登陆http://www.dhjyj.com)
6.校聘、园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涉及北梁拆迁居民需提供拆迁协议。
(四)本人凭身份证、报名收据于2014年7月26日到包二十四中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收费标准: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涉及北梁棚改区考生,免收费用。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标准另定,费用自理。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分两种类别:小学、幼儿园。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心学合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备案,由资审小组进行审查。
2.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在东河区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校聘、园聘满 3 年,且截止2014年6月30日仍在岗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每聘满一年加0.5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加分登记表,并报资审组核查。在报名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漏报加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4:1开考。不足4:1的,按4:1重新确定招聘岗位人数。
4.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试卷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50分钟,试题由题库随机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5.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为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6.面试按随机抽题的形式分科目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由评委现场亮出。
7.总成绩测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学科由高到低排序,公示拟聘用名单。
8.对拟聘用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确认,如被聘用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补聘。
9.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同科目总成绩依次补聘。
小学教师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幼儿园教师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标准。
10.公示最终聘用名单。
五、相关事宜
1.工资待遇
小学教师:凡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幼儿园教师:凡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六个月,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
2.被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3.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上级主管单位认定,发现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予以解聘。
4.被聘用者六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交纳不高于其未服务期间50%工资总收入的违约金。
东河区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督电话:区教育局:6166069,区人劳局:4388706。
东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