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办学需要,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组织本市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从7月17日至7月22日,通过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和大连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计划招聘150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见附件1:《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瓦房店市监察局、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瓦房店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可在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持相关证件到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二)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提交相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已在瓦房店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职的在职人员不允许再报考,已在其他单位就职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现单位允许报考的介绍信。上交的所有复印件不予返还,留存备案。
2、提交报名表。应聘者需提交《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报名表,按要求贴上本人照片后提交。
3、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出具的相关证件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等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缴费、领取准考证
1、缴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报考考务费50元。
2、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瓦房店市教育局4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科,试卷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第二部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4、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待考试终到时间后,统一交卷离开考场。
5、成绩查询: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2日20时后登陆瓦房店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
6、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7、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25号)精神,在瓦房店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三年内没有被其他单位正式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凡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报名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并签章的加分政策确认证明。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6: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瓦房店市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瓦房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附件3)中公布的分配计划,选择具体聘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考取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不选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其他应聘人员依次递补,选择工作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最少三年以上,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间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由瓦房店市监察局监督检查。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择岗位、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
(0411)85611368
附件1:《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rar
附件2:《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rar
附件3_《2014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rar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