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师资需求和2014年5月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招聘不足情况,莲都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莲都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3所优质民办学校(莲都外国语学校、花园中学、黎明初级中学),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
详见《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偏远山区岗位单列指标,实行定向招聘,欢迎有志于乡村教育的考生报考。偏远山区学校、幼儿园主要指囿山小学峰源校区、人民路小学泄川校区、城北小学严鸟校区等校区及各校区附属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它要求见《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技能要求。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要求签订《承诺书》(附件4),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3. 莲都户籍以2014年7月1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获得相关学历的人员,须在2014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硕士研究生岗位依据人才引进政策,单列指标,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择优录用。
6.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7.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填写好的《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附件中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不含报名表上的照片),到大众路197号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78-2131763。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
1. 7月16日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学科岗位不予开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单列指标,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2. 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18日下午14:30—17: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3)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
(2)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3)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模拟上课(含问答)相结合的形式,素质测试和模拟上课(含问答)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含问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学前教育等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素质测试×30%+模拟上课成绩×30%),其它专业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硕士研究生直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模拟上课(含问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幼儿教师部分体检指标以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转为非农业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通知公告栏);莲都区政府网(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2656211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附件:
1.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莲都区教育局2014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