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教育教学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现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夯实教师队伍基础,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现招聘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64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冯 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米占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世英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周海春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孙桂萍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昌虎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天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童子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世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青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承宽 县教育局局长
黄怀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 存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宏 县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宋青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承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机械加工专业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教师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体、音、美教师岗位的,具有相应专业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人员也可报名)。
4、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岗位必须一致。
5、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具有相应专业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人员也可报名。
6、考试报名面向全省(含本省生源及省内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中教师56名
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20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5名、历史1名、地理2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5名。
2、职业技术学校教师8名
机械加工车工方向1名、铣工方向1名,服装设计1名、工民建筑2名、动漫制作1名、美术美工1名、旅游1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招考纪律,考录过程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安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招聘人员自愿报名,统一笔试(教育教学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实施步骤
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1、发布招聘信息
拟于2011年12月上旬,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计划。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供销联社三楼)
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交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进行人员信息录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同一岗位要达到1:5的报考比例,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所需比例,则将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1年12月中旬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命题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实行封闭命题。
笔试成绩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
4、面试
面试拟定于2011年12月下旬进行。面试命题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实行封闭命题。按相关科目聘请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每个小组不少于7人;对命题现场、面试考场及面试人员实行全封闭、屏蔽管理。面试考官现场抽签分组,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公示期为7天。
6、体检
拟定于2012年元月上旬,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同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时须提交本人档案、政审表等有关材料。若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同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决定是否聘用。
9、聘用
拟聘人员经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本人不服从分配,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方面有不良表现的予以解聘。
被聘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按期转正;若在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延期1年转正;延期后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享受现行大中专毕业生起点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