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欢迎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骨干教师加盟,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一、岗位需求
学科 |
需求数 |
备 注 |
语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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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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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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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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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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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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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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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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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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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
1 |
具有舞蹈、钢琴专长者优先 |
美术 |
1 |
具有艺术设计专长者优先 |
体育 |
3 |
具有健美操、乒乓球、篮球专长者优先 |
信息技术 |
1 |
熟悉网络管理者优先 |
二、应聘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高中教师资格。
4.应聘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师范类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其中,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学科者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6.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有较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7.本科毕业生须是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须是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在职骨干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
3.应聘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
5.敬业爱生,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
6.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待遇
1.工作第一年总收入(含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本科毕业生不低于45000元(学校保底),成绩突出者60000元以上(按绩效考核);研究生及在职骨干教师不低于60000元(学校保底),成绩突出者80000元以上(按绩效考核)。工作满一年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工作满一年后,正常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专业技术职务津贴。
4.在高邮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高邮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为原籍高邮市以外的单身教师免费提供临时宿舍(2人/间,不超过五年),并配发必需的生活用品。
四、应聘方式和须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线填报信息的方式。报名时,请点击本页下方"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0日。
2.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我校于12月15日前通知相应人员来校面试。面试时间在12月25日左右。应聘人员来我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骨干教师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受邀来校参加面试人员的单程交通费用和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我校全额补助。面试时,我校将审核相关信息的原始佐证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各项费用自理。
4.面试期间,经过笔试、说课、试讲(或专业技能展示)、演讲、体检等程序,全部合格者,可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五、咨询电话
人事政策咨询:0514-84666533 18952735555(校长室)
0514-84682095 18952588805(办公室)
报名技术咨询:0514-84682797 1865276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