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市对201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中核减职位进行第二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职位3名、小学语文教师职位13名、小学音乐教师职位2名、小学美术教师职位2名,共20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张家港市生源,2014届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3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江苏省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2014届师范类中文、文秘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限报小学语文教师职位。
四、报名
(一)报考要求
所有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小学音乐、美术教师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相符。张家港市生源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者于2014年6月8日、9日、10日9:00~16:00,登录“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在线报名系统(http://jszp.zjgedu.com.cn)”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缴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6月11日12: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柜面电汇考试费100元,收款人: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账号:525801049019703,开户行:农行财税分理处(张家港市以外报考者“账号”填写:10525801049019703,“开户行”填写:农行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请在附言信息内填写报考人姓名。完成缴费后,请将银行回单扫描或拍成照片后上传报名网站。
(四)打印准考证
请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6月12日后,自行到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
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第一轮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6月14日上午,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西路109号),具体笔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语文教师职位参照中考要求,适当提高难度;幼儿教师职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职位为应掌握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教教师职位须加试技能。
2.加试项目
(1)小学音乐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声乐。自备伴奏带,统一用U盘拷贝,时间在3分钟以内。
项目三:特长。舞蹈或器乐(键盘乐器除外),舞蹈音乐自带U盘拷贝,乐器自备,时间在3分钟以内。
(2)小学美术
素描。除素描纸外,画笔、画板自备,时间为150分钟。
(3)幼教
项目一: 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3.加试时间及地点
(1)6月14日上午笔试之后,即进行幼儿教师职位的儿童画技能加试。
(2)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教师职位技能和幼儿教师职位其他技能加试时间为6月14日下午。
(3)技能加试地点: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4.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
5.其他:技能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凡有加试项目的,按笔试分数和技能加试分数各占50%,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
(四)成绩查询
6月16日下午4:00后,参考人员可以从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一)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4届毕业生
身份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录用人员还须在正式报到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2.2013届毕业生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或报到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第二轮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第二轮考试(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21日,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面试形式:说课。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须当场板演)等。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15分钟。
(三)说课内容:根据我市使用的现行教材,指定统一内容。小学教师职位为小学教材,幼儿教师职位为幼儿园教材。
(四)面试总分:100分。
(五)其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一)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
(二)体检、政审、公示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列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www.zjgedu.com.cn)公示7天。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阶段反映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签约、录用
拟录用对象,由市教育局发《签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表自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张家港市教育局印制)。在规定时间内不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张家港市教育系统现行标准。
九、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其它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215343、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