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职数详见“201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14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二)江苏省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中学语文、中小学体育职位;2014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限报特殊教育职位。
(三)张家港市生源,201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1.在高校学习期间已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2.取得学士学位。
(四)张家港市生源,2014届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3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五)张家港市户籍(张家港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4届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2.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3.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师证书。
(六)张家港市户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幼教机构任教满5年并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七)报考“双语”教师职位, 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须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的留学归国人员,在英语语言国家拥有不少于四年的学习经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限户籍,取得英语大学六级或专业八级证书;3.张家港市户籍2014届全日制本科(4年制)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英语大学六级或专业八级证书。
上述对象中,中学教师(含职教类专业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到时,必须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一、三、五、七类招聘对象中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后须在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如3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到时,必须提供全日制(六类招聘对象除外)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
(一)报考要求
所有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除小学体育、“双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外,小学教师职位限张家港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限张家港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幼教机构在职教师报考。
报考小学教师、中学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和职教类专业教师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相符。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者于2014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登录“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在线报名系统(http://jszp.zjgedu.com.cn)”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三)缴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4月25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农业银行柜面电汇考试费100元(收款人:张家港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账号:525801049019703,开户行:农行财税分理处。请在附言信息内填写报考人姓名)。完成缴费后,请将银行回单扫描或拍成照片后上传报名网站。
(四)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后,自行到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
1.凡张家港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属低保户家庭子女的,报名时须在相应栏目内注明,并上传张家港市民政局2013年8月1日前颁发的《张家港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部分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2:1(详见计划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第一轮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5月10日上午,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西路109号),具体笔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中学教师职位参照普通高考要求(职教专业类参照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要求);小学教师职位参照中考要求,适当提高难度;幼儿教师职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音体美、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特殊教育、德语、韩语等教师职位为应掌握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双语”、职教专业类相关教师等职位须加试技能。
2.加试项目
(1)音乐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声乐。自备伴奏带,统一用U盘拷贝,时间在3分钟以内。
项目三:特长。舞蹈或器乐(键盘乐器除外),舞蹈音乐自带U盘拷贝,乐器自备,时间在3分钟以内。
(2)体育
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测试项目考试时公布。
(3)美术
素描。除素描纸外,画笔、画板自备,时间为150分钟。
(4)幼教
项目一: 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5)“双语”
英语听力和口语。音乐、美术“双语”职位的参考者同时还须参加音乐、美术加试项目的加试。
(6)机械:车工或钳工(任选)
(7)机电:电工操作
(8)会计: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金蝶软件)
(9)商务:案例分析、推销或谈判
(10)化工:化工分析操作
(11)物流:物流单证操作
(12)烹饪:中式烹调技艺
3.加试时间及地点
(1)5月10日上午笔试之后,即进行幼儿教师职位的儿童画技能加试。
(2)“双语”教师职位的英语听力、口语加试和幼儿教师职位的其他专业技能加试时间为5月11日。
(3)其他职位的技能加试时间为5月10日下午。
(4)技能加试地点: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4.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
5.其他:技能加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