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607号)精神,进一步解决我市各地基层人才紧缺及人才招聘难的问题,根据省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改革精神,服务省委、省政府提振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中心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限于我市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分为卫生、教育和通用管理岗位三类。(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能力、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30日下午18: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现场报名和报名系统等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信息表中的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工作证明(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采用现场报名的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后送达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点(见附件3);采用报名系统报名的,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输入相关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各县(区)人力资源部门和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6月12日前(笔试前10天)在各有关地级市、县人社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页公布。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完毕,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报送市人社局,由市里统一印编准考证,各县(区)发放给考生。
(五)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各招聘单位在笔试前向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采用报名系统方式报名的,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教育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区)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在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市、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部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提前在各有关地级市人社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有关县(区)人社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技能测试
报考教育类、卫生类考生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实施。教育类技能测试为说课,卫生类技能测试为医疗技能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评委不得少于7人。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教育类、卫生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2)通用管理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招聘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八)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各县(区)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九)考察
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区)公共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890757;
2.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2386139
3.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768311
4.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6291791
5.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8812198
6.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7872099
7.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5568508
8.仲恺高新区党群办 0752—2609921
(四)监督单位:
1.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752-2789328
2.各县(区)纪委、监察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