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五批教师招聘面试、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招聘公告(2014年3月21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2014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四批教师招聘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技能测试时间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上午7:00之前报到抽签,7:30开始绘画,8:20开始试讲准备,8:50开始试讲或进行技能测试。
下午12:00之前报到抽签,12:20开始试讲准备,12:50开始试讲或进行技能测试。
二、面试、技能测试地点
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小学。
三、面试、技能测试项目
面试:试讲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
技能测试:绘画40分钟、弹琴2分钟(自备弹奏1分钟、即兴弹奏1分钟)、唱歌2分钟(清唱歌曲1分钟、即兴视唱1分钟)、舞蹈2分钟。
四、技能测试自带材料
1.绘画:绘画用铅笔、记号笔、橡皮等。
2.弹琴:自备琴谱。
3.唱歌:自备歌曲1首。
4.舞蹈:自备成品舞蹈1个,自备伴奏带(CD、电脑光盘等)。
五、面试、技能测试规则
1.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上午7:30,下午12:5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考生须按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教室,在测试过程中,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个人信息。
5.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
6.考生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更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能跟未测试人员接触。考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可到候分室等待技能测试、面试分数。
7.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技能测试、面试资格或成绩。
8.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