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酉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7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76名:
酉阳一中: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3人,政治3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1人,化学3人,生物1人,体育2人;
酉阳二中:语文7人,数学7人,英语5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3人、化学3人、政治2人,生物2人,体育3人;
酉阳三中: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1人;
酉阳四中:地理2人,物理1人;
职教中心:数控1人,机电4人,汽修1人,服装工艺2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酉阳一中、酉阳二中的必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酉阳三中、酉阳四中的可放宽到重庆师范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等二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的可放宽到既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扎实的实训实作指导能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1 年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职教专业的,聘用两年内仍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毕业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相一致。
(四)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内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 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 近3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7日—4月8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酉阳县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报名表》(须毕业院校盖章)、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到酉阳县教委人事科报名并缴纳考务费(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推迟到2011年8月10日报到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审查:报考酉阳三中、酉阳四中和职教中心的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比例须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
考试时间:考生于2011年4月9日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说课分值60分,答辩分值40分)。考试设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政治历史组、物理化学组、地理生物组、艺体组、中职专业学科组等8个考试组。考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签订就业协议:按考试成绩根据学科名额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说课得分高者优先),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复审和体检:2011年8月10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将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交酉阳县教委人事科,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 定和渝人发〔200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要 求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况,在相应学科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复审和体检工作结束,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经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酉阳自治县高中(中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公示内容在“酉阳教育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023-75552076(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5557679(酉阳自治县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