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邛崃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2名,其中:公共类招聘37名,教育类招聘43名,卫生类招聘10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4)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服务邛崃市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邛崃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邛崃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
(一)报考公共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考生(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除外)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从2014年4月20日00:00至5月5日23:59。
资格审查从2014年4月21日09:00至5月6日17:00。
网上缴费从2014年4月21日09:00至5月7日23:59。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邛崃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邛崃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报名缴费
①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②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
③截止时间。2014年5月7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打印《邛崃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5)岗位调整。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3。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调整情况将于2014年5月8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2014年5月1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考生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考生,2014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1289)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的1:5比例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形象气质、仪表举止、口头表达、普通话水平、机敏反应和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4.笔试报名。进入笔试的人员,请于2014年5月5日23:59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上报名,报名程序同报考公共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考生报名程序一样。
四、考试
(一)成绩计算。
1.报考公共类、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考生(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除外)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2.报考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考生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类、B类、C类(详见附件1《邛崃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A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5月14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3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报考面向邛崃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6.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三)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3300)。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邛崃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两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原件校验在2014年5月30日进行。
(四)面试(岗位代码1024电视主持人岗位除外)。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市。
七、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邛崃市纪委(监察局)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8791933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邛崃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rar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