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双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7人。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符合招聘条件的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截止2014年7月31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
(二)报名时间:2014年2月22日9:00至3月9日17:00。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程序:报考者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注册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等内容。在网上注册报名1-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需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照片的高宽比为1.3:1,文件格式为JPG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同时,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17:00。缴费完成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下列情况之一可免于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有效材料,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2014年3月11日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双流县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⑴报考者按照公招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⑵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⑶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告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24:00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双流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将于2014年3月15日前从网上退还本人笔试考务费。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占60%,满分为100分。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3月10日9:00至17:00交至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25日前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7.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14年3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提出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校验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报考者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和院(校)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学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及时公布。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于规定时间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打印《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准考证》,同时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综合测试费80元/人。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调减或取消的报考者,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将从网上退还本人综合测试费。
(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准考证》。
2.测试方式: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报考者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以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拟聘。确定聘用单位后,在双流教育人才网、双流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报到要求。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教师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招整个过程接受双流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双流县监察局(028-85822105)
咨询电话: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028-85832418)
附件:1.2014年双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流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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