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为我市新建学校,隶属于郑州市教育局,学校办学规模设置为60个普通高中教学班,在校生3000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69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高品质、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全国名校为目标,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
二、引进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在职教师23人:
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美术1人,音乐1人。
(二)免费师范生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及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学士、硕士留学生 46人:
语文7人,数学 8 人,英语8人,政治4人,历史3 人,地理 2人,物理 4 人,化学 5 人,生物2人,美术2人,计算机1人。
三、引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在职教师条件
1、长期从事高中教学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或省、市级学术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可放宽至男43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女38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务功底深厚,教科研能力强,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手段,工作业绩突出;
5、从事高中相关专业一线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一年以上;
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学工作年限限制:
(1)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奖项;
(2)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奖项;
(3)获市级优秀教师或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三)大学生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2013年、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2、2013年、2014年毕业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
3、2013年、2014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学士、硕士留学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4月20日
3、报名地点: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文化北路236号(郑州市文化北路与开元路交汇处西南角,乘车路线90路、92路、95路、98路、156路、962路至文化路开元路站)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在职教师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免费师范生、研究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学士、硕士留学生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2013年毕业的海外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有关材料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指标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
教师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进入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业务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录取聘用
1、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辞退。
3、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4、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之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其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519786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
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