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激发教育干部队伍活力,县教育体育局决定,2014年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宜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宜阳县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宜阳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拟招聘校长1名。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校长在宜阳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招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况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任用的。
(二)资格条件
应聘的校长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应聘校长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2岁(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学一级(含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能力,有5年小学(300学生以上规模)校长或3年以上中学(300学生以上规模)正、副校长经历(需有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且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三)报名资格初查
所有报名人员须经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查后方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6日;
报名地点:宜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写《宜阳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务任职证书、文件、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业绩及相关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竞聘演讲40分、答辩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体育局派出专门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意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有关问题调查、同考察对象及单位领导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五)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考察组提出任用意见,报局班子会集体讨论提出拟聘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和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任前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
对拟聘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后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其职务,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0379—68825176、0379—68822133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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