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中学201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公开招聘工作,切实把好用人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纳群贤,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学校简介
临沧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7年,位于临沧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城市中心,是一所面向全市八县(区)招生的云南省一级完全中学,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教育科研优秀组织单位”、云南省“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共74个教学班,在校生4600多人。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应届毕业生(重点师范院校生源及大学一本院校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时间
2014年3月6日08:30-12:30,云南省2014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洽谈会。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 |
毕业年份 |
专业 |
生物 |
1 |
专技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以上 |
2014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
生物学科相关专业 |
地理 |
1 |
专技 |
地理学科相关专业 | ||
数学 |
1 |
专技 |
数学学科相关专业 |
六、岗位职责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专业理论和教学基本功全面、扎实,能胜任初中、高中相关学科的教学任务,能胜任班主任及班级管理等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获得相关证书。
4、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工资待遇
按上级部门工资分配办法实施。
八、招聘程序
1、公布岗位。
在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8:30—11:0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2014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安排的临沧市民族中学展位。
3、提交资料及审核
2014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14年的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非2014年的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地人社部门出具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未就业的证明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
4、面试。
时间:2014年3月6日11:30开始;地点:承办方为我校提供的面试场地。评委组成: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5-7人的评委组负责面试工作。
5、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在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社局和临沧市纪委的指导、监督下,召集拟聘人员协商就业详细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履行协议,如有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毕业后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证书,毕业一周内到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报到,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拟聘人员未能获得相关证书,学校不予聘用,且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体检。
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初检不合格可进行再检。体检费用自理。
3、确定聘用人员。
待拟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经体检合格,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53966(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何老师)
0883-2154308(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处袁老师)
监督电话:088 3-2162001(临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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