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面向本市中师及以上学历2010-2014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77个单位360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㈢ 热爱农村教育事业,一经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
㈣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㈤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学历,幼儿园师资岗位需学前教育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音乐需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其他岗位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职业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㈥届别要求:
限2010-2014年毕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
㈦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㈧从上大学至今获得区、校级以上科技、艺术、体育比赛一等奖或前三名的毕业生报考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应岗位的优先聘用;报考其他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㈨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招聘条件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㈡ 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良乡西路9号)人事科107房间。
㈢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应届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印章),2010-2013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派遣证的复印件(需验原件),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
4、获奖证书;
5、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㈣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四、考核安排
采取综合考核形式,分为业务考核(备课、说课)和面试(答辩、面试)两部分,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总分100分, 60分合格,择优录用。 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报考人员在签到时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到备课室后再根据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幼儿园的教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过程和教学反思。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课标和教材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教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 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考核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时,考核成绩及格的落聘人员可申请二次调剂。 ㈠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㈡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㈢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㈣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㈤试用期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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