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部属重点师范院校为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日照实验高中招聘20人。具体学科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
2.新建日照二中(初中)招聘20人。具体学科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二、招聘范围条件
1.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
2.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资格等条件。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初选:本次招聘采用现场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招聘主管部门将组成工作组,在高校现场组织宣传报名,招聘工作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按照供需双方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
报名初选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初选时间:2014年1月7日—9日。
网上报名初选时间:2014年1月7日—30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发到邮箱:rzdgyjbyszp@163.com,我们会一一回复,集中通知面试考核。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就业介绍信)
③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3.试讲答辩:对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时间(拟定春节后)、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试讲答辩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试者试讲答辩成绩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录取。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弃权以及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予以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工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
咨询电话:0633—3226766、0633-8771508
监督电话:0633--3226796
东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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