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教师队伍发展不平衡、年龄结构不合理、城乡教师专业水平失调及2001年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从2001年师范类毕业生中第二次公开考试录用教师。为规范考录工作,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空岗补员原则。严格按照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需要补充人员,充分发挥人才的个体效能和整体优势。
(二)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三)素质达标原则。聘用的教师必须符合拟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才能、技术、经验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名额
根据我县当前教职工实际情况,本年度拟招聘100人,县内事业编制,工资财政全供。新招聘人员全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幼儿园。
三、招聘范围
2001年省属师范类毕业生、由市教育局将档案转到我县、原籍属于虞城县的未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的人员方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现象;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3、身体健康,无法定不能胜任教师职业的传染病、精神病等;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即报考小学教师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6、具有从事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能力素质。
7、应是2012年已报名但未被录用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以及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及被检察院机关认定有罪但免予起诉的;
2、违反《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3、正在立案审查的;
4、档案或毕业手续残缺不全,以及在此方面弄虚作假的;
5、身体有明显缺陷或有较严重的传染病患者;
6、根据《教师法》规定,不符合作为教师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教师招聘采取通知、笔试、面试、公布成绩、录取、培训、上岗等程序严格进行。
(一)发布通知: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
(二)资格再审查:报名者需由本人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本人档案等相关有效证件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元月2日到考试服务大厅办理确认手续并进行资格再审查。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元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到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按规定时间参加教育教学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元月3日下午五点前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列,按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确定面试人选后,由招聘领导组聘请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分,然后按高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体检时间为2013年元月。
(八)公示:对通过体检的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录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然后报请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录用,由县长审批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录用就业安置手续。被录用人员全部充实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三年内不准申请调动。
(十)培训上岗:对录用人员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分配到岗开展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执行相关政策,严格工作程序。招聘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六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政策公开、录用计划公开、录用程序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人员公开、录用结果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杜绝不正之风现象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结与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给与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处理,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录用考试。
虞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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