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兴山一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兴山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岗位7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语文教师岗位2名;数学教师岗位2名;生物教师岗位2名;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忠于我县教育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对应的专业。
5、身体健康,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报考语文学科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内未经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同意离开的,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通过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官方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兴山一中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山一中教务处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17-258199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兴山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届毕业生可执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证明材料必须写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何时可拿毕业证等有效证明),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及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但应在1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招聘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于2014年3月26日上午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对复审合格者于2014年3月27日发放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和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加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重大时事、政治理论、综合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不同学科教育教学专业分开命题,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笔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笔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一中、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和县纪工委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和兴山一中组织。各学科面试由7位考官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由兴山一中通知到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工作具体方案由县一中和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面试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不能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兴山一中、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考核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情况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一中、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迅速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应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联系人:李道明
附表一:兴山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兴山县教育局
兴山县人社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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