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首批省重点中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全省高中教育改革的实验校、素质教育的示范校、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基地校、对外交流的窗口校。现有56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190名任课教师中特级教师7名、高级教师86名、省市兼职教研员16名、省市级骨干教师100余名、硕士生导师3名、博士4名、取得硕士学位和在读硕士共145人。学校高考一表重点率达到91%,二表(一)进线率100%。
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课程改革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标兵”。学校是国家级特色高中建设实验校。
二、招聘计划:
学科 | 语文 | 物理 | 历史 | 地理 | 心理教育 |
招聘人数 | 2 | 1 | 1 | 1 | 1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进取、合作、奉献精神。
2.2012年优秀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第一、第二学历均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或国家985重点大学)
3.具有良好的教师特质、广博的知识视野,本科学习期间专业成绩排名在前百分之三十,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秀。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11月4日~11月18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18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11月20日上午8点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黑龙江省实验中学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携带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总表并需有辅导员、院系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
(4)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关于考试:
类别 | 具体内容 |
考试时间 | 11月20日上午9点 |
考试地点 | 省实验中学主楼 |
考试内容 | 学科内高中教学内容 |
考试范围 | 高中课标范围的知识与教法 |
考试方式 | 面试、笔试、试讲。有实验内容的学科,将适当增加实验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
考试程序 | 1、笔试(闭卷)。评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面试。了解考生自然状况,学习和实践的主要经历,对教育教学的认识。 3、试讲20分钟 |
考试评分 |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参加试讲和面试 人选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试讲各40分,面试20分。 |
(五)体检和考核:考察合格后由省实验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同一专业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个比例的,书面上报省人社厅取消或缩减相应职位,特殊专业需经省人社厅批准方能进行考核。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人员,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五、待遇:被聘人员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六、联系方式:
省实验中学:(0451)86431159、(0451)86438439、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