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研究工作;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信息维护服务。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为适应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加快常州市职业教育的发展,拓宽常州市教科院教研员来源渠道,优化教研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研员队伍整体素质,经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市教育局同意,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职业教育教研员,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教教研员1名
1.招聘对象:在职教师。
2.招聘学科:财经商贸。
3.应聘条件(同时具备)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师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不限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教授级高级教师职称。
(3)专业范围:财务会计、会计与文秘、文秘与财务管理、财政与金融、会计与营销、财会、财务。
(4)职教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强,有论文或作品发表、获奖。
三、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院长、办公室、职教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办理招聘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俞瑛同志收(邮政编码:213001)。电子邮箱:jysyy@czedu.gov.cn,联系电话:0519-86695189。
3.报名时请供以下材料(第⑴、⑵、⑶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⑴个人应聘申请(含应聘岗位与应聘条件分析、通信地址与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
⑵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教育教学与教科研的实绩和获奖情况等);
⑶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⑷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对符合应聘条件者将通过信函、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笔试和面试,同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2007.czedu.gov.cn/knowledge/)公布符合招聘条件者名单。
(三)笔试、面试和上课
1.笔试:2014年1月9日上午8:30-11:30,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职教学科解题和命题能力。
2.面试:2014年1月9日下午2:00开始,招聘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当场反馈给被面试人员。
3.上课:2014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前三名的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程序。
(四)确定人选。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35%,上课占25%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录用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和审查。拟录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要求进行体检和审查。因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市教育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报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经规定程序后到市人社局办理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如弄虚作假则不予录用。
3.单位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19-86695189;邮箱:jysyy@cz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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