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t12333.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盐亭政务网上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资格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备相应(或高于本岗位层次)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本公告中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则为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在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报名时为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专业科目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上午12:00),填报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流动股(联系电话:0816-722055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18: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5日(上午12: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4日(24:00)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绵阳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