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8:30
招聘地点:宣讲: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202宣讲与招聘室(一)
面试: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6东207面试与试讲室(一)、(二)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招聘范围: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2、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3、具有本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并能胜任高级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4、合作意识强,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绵阳市外籍的应经涉及市州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9、聘用后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流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三台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陕西师范大学考点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的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9日上午12:00止;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stjyrsg@126.com),网上报名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2:00到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领取《考核通知书》。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2:0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提交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三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不能兼报。考核后,符合条件者可在学校间余缺调剂。
2、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聘用。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实施: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集中实施考核。考核小组初步确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人选,拟聘考生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9日下午2:00在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开始进行。
(四)体检、政审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前到三台,2013年11月8日早上7:40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到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就业协议。
(五)公示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4年7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三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16-5263317)报到。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违约人员将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014年7月31日前报到的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日。请考生及时查阅。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后,方可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6-5332323
县教体局:0816-5263317
附件: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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