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科目(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三)笔试
1、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在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在四川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8日上午,笔试时间和考室详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专业科目笔试和说课)。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考生的教育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教育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专业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的70%)。
2013年12月9日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进入说课环节人员名单。
(四)说课
1、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通过说课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
2、说课的时间地点:说课时间为12月11日,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
所有进入说课的考生应于12月10日下午2:00至5: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领取《说课通知书》(代领者须出具考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说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说课通知书》。
参加说课的考生凭《准考证》、《说课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说课。
3、逾期未报名参加说课的考生,取消其说课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说课人员。
4、说课使用教材:普通学校使用西昌市现行高一年级下期教材(四川省新课改使用的必修教材),其中参加美术说课的考生使用高一年级上期教材。特殊教育学校岗位、工读学校法制教师岗位、幼儿教育岗位和舞蹈岗位不指定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
5、说课顺序:进入说课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六、录聘办法
(一)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说课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的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并且其说课成绩也不得低于本学科实际参加说课人员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分的70%)。若直接考核招聘岗位的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说课成绩并列,则由招考现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聘人员。
(三)考试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说课成绩再次并列,则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四)考生的说课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12月12日)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于12月13日上午9:00在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三楼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已毕业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若2013年12月13日上午9:00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简章要求选择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可在选岗现场和考生报到截止时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录用总成绩依次递补。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递补人员的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并且其说课成绩也不得低于本学科实际参加说课人员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分的70%);考试招聘岗位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说课成绩再次并列则按专业课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替补考生须无缺考科目,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八、报到时间
聘用人员中,已毕业的应于2014年2月11日至12日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8月15日至16日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另行通知。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科局组织,由市教师进修校培训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科局、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04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3280472(市教科局)
13981595885(陶老师)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局)
附件:《2013年在高校考核和考试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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