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街、区)中心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教育局下属镇(街、区)中心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考条件
1.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以2013年11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
2.聘用后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离开本系统)。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整个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 年11月 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招生办会议室(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考费每门40元。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
4.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2月 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到永康市招生办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招录名额。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说明参照浙江教育考试网)。《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后,均要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职位计划数1:2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5确定体检对象。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
递补须在聘用文件下发前完成,聘用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给予办理招聘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考的其他事项
1、农业户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户口转为非农。
2、进入面试比例考生笔试分数若低于所有实际参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相关招考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时间、地点、成绩,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ykhrss.gov.cn)、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5。监督电话:87101524。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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