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社区主任助理、幼儿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3、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对口。族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社区主任助理: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面向本区社区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条件为:目前在社区岗位工作(2013年5月31日之前到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幼儿教师: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专业。族别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8级。被招聘后,拟到新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培训一年,并取得本科函授毕业证书。期间培训费(含住宿)9200元由克拉玛依区承担,本科学费7000元由个人承担。培训合格后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计划招聘专业和人数
详见附表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3年11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考生也可报考社区主任助理族别不限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使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报考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社区主任助理岗位的考生,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和面试费。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共计55元。
四、考试、资格审查
(一)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社区主任助理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10:00至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使用维、汉两种文字命题。
笔试加分:参照自治区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对报考社区主任助理,取得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3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者加2分;在社区工作满2年加1分(2011年11月1日之前到岗),满5年加2分(2008年11月1日之前到岗),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者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各区人社局开具的工作时间证明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2013年11月11日下午18:00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和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社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须持本区人社局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于2013年11月12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分专业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幼儿教师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11月5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缴费。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报考幼儿教师考生只面试,不笔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钢琴弹唱、舞蹈、绘画。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4343。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附件:附件12013年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社区主任助理幼儿教师计划表(1).rar
附件22013年招聘市区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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