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龙岩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市教人〔2013〕9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平县的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社会人员由市教育局受理),预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受理时间和地址
1.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8日。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职教师和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0日(上班时间)。
(二)现场确认地点:
1.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负责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社会人员材料审核;负责查看、审核申请人网报的详细信息。
联系人:李素丽联系电话:2529176
2.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负责本县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职教师和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负责查看、审核申请人网报的详细信息。
四、到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
2.《申请人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打印,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必须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申请人《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务必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意见及盖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学历人员需附经认定的《学历更改表》复印件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交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02年8月底前取得的由龙岩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成绩证明。
9.成绩单复印件;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0.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板。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
五、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各项填报、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无遗漏,并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县教育局人事股。
六、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申请人员属于以下情况者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试;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测试):
1.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后学历人员;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3.未参加过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的人员;
4.连续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日期另行通知。
武平县教育局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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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