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教育局2013年招聘13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为农村小学及农村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2013年共招录教师137人,其中:招聘农村小学专任教师108人(语文教师28人、数学教师21人、英语教师21人、音乐教师7人、美术教师7人、体育教师7人、计算机教师7人、品德教师5人、科学教师5人);农村幼儿教师29名。
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年龄为29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1)、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应聘的人员要求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地理;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考英语学科)、信息技术(计算机)、学前教育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应聘科学教师要求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违反国家政策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一9月19日。
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一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安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78600297860007
(3)报名要求:定向定岗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安平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安平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申请表》、《招录资料档案袋封面》到安平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教育局负责对招聘人员的相关材料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3日8:30?17:30在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报名相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理念有关内容。其中:相应学科的文化知识(初中、高中)占总分数的70%,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占总分数的30%。
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河北省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所学内容。
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不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9月25日上午9:00一一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且学历相同的都进入面试、学历不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9月27日,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安平县人社局网站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说课的形式,每人说课时间为10一15分钟。说课内容报考小学教师为安平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幼儿教师为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新编(河北版)。上述内容于9月26日在安平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4)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由七名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合成,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进行排队,进入招聘数额范围内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名额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队)。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每学科招聘的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为:9月28日。
体检地点等相关事宜于体检前在安平县人社局网站通知。
(六)考核、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及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全部安排到农村小学或农村幼儿园任教,工资为财政供养,工作期间五年内不准调动。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就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安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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