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5-616:57:00来源:本站原创编辑:本站查看次数:3523
根据今年我市发布的《福清市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融教[2014]45号)的规定,现将2014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14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按照《福清市201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的规定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应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
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须于2014年5月13日至5月16日持相关材料到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面试资格审核手续(不接受委托办理)。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额面试人选按本岗位笔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新任教师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英语及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2、2014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语文科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3、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数学科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4、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为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健、特殊教育等教师的资格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核具体地点
福清市融城后埔街57号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四、资格审核应随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一份),《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暂不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证书)与报考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报到证未办理的须提供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本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
3、非应届毕业生的还应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省外高校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报到证应提交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签章确认)、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相应专业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原件。档案寄存在福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到证上注明)的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待录用后由我局统一代办调档手续。
4、经进修达到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福清籍(含福清户口)普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交原学历和现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村、镇(街)两级提供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现场审核下发的合格编码等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近期将在“福清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fqedu.gov.cn),请考生关注。
福清市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关于《2014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更正通知
《2014年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第四点第4小点“经进修达到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福清籍(含福清户口)普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交原学历和现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村、镇(街)两级提供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更正为“经进修达到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福州地区生源普通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交原学历和现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村、镇(街)两级提供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
福清市教育局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