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考城区学校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补充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缺额,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今年城区学校的需求教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考学段及学科需求
学校名称 |
教师 需求数 |
需求教师情况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
城区初中 |
13 |
3 |
3 |
2 |
1 |
2 |
1 |
1 |
||
城区小学 |
8 |
4 |
2 |
1 |
1 |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全县在农村任教满三年的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
3.专业对口,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与班主任工作相应的经历两年以上;
5.小学教师年龄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教师年龄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有偿家教行为,身心健康。
三、招考程序和方式
1.公开招考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业务考核、业绩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由学校出具的担任班主任工作和无有偿家教行为证明,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方可报考。
3.专业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业务考核。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1:2确定参加业务考核对象。在业务考核(模拟上课)过程中,采用评委现场评分方式进行。
5.业绩考核。主要考核近三年来(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的教育教学业绩(指师德表现、论文、课题、优质课、比赛获奖、辅导学生获奖、个人荣誉、教学效果、农村任教经历、班主任年限等十个方面)。
6.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结合平时的师德和业绩考核结果按专业知识占40%,业务考核占40%,业绩考核占20%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若某个岗位报考人数少,且参考对象的各项考核都不理想,可以缺额)。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 7月19日一天,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2013年城区学校招考教师报名表.doc常山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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