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甪直镇叶圣陶实验小学公开招聘代课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吴中区甪直镇叶圣陶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音乐代课教师1名,英语代课教师1名,幼儿园代课教师4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吴中区甪直镇户籍(出生地);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教育部学历查询结果为准);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本次招聘简章在甪直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zhi.gov.cn/)“公告通知”栏以及各行政村公开栏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31日17:00止,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叶圣陶实验小学门卫。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请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证件照)和电子版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选比例不达1:2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统一安排专业能力综合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岗位待遇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按照代课教师岗位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招聘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咨询叶圣陶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512-65010027。
甪直镇组织办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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