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拟定85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09年以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要求为山东省常住户口(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省生源大学专科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在商河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口。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普通中学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县第二中学、职业中专的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中学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证。
2.商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他招聘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00—9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6日9:00—9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初审。商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3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空出的计划调整到同类别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对高的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招聘单位同学科的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9月7日9:00-17:00到商河县教育体育局(青年路101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定向招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9月7日9:00-17:00到商河县教育体育局(青年路10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按照所报考的岗位参加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考试内容相当于高考水平的内容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考试内容为师范教育大学本科层次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幼儿教育的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大学专科层次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2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计划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有关要求,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报考高中、职业中专、初中阶段人员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幼儿教师人员提供)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参加说课,说课成绩满分100分。报考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初中三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说课内容为幼儿大班教材内容。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的,还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说课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20分钟,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现场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同时缴纳。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对面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说课,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在考核、体检、选岗时,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递补)。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选岗范围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被考核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弃权。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考核随后进行。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各学科分别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和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教师招聘的有关事宜均在商河县政府网(http://www.shanghe.gov.cn)和商河教育网(http://www.sdshedu.com)上公示。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监督电话:0531—84880162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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