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旭东学校招聘42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小学、初中语文各5人、数学各5人、英语各5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化学1人、学前教育(幼儿园)10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具备较好的专业基本功,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适应能力。
3.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4.爱岗敬业、有志于民办教育事业,富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学校人事调配。
三、教师待遇
1.新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工资2.5万元(含社保)
2.新教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学校为新教师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免费提供食宿。
四、材料递交
将个人简历和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大学期间参与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46914564@qq.com
初定8月25日上午8点,我校在北校区(张家港市长兴路6号)对应聘老师进行面试和说课,请有意向的老师提前报到。
联系电话:13306243631 王校长 ;13306243608马园长、 13306243601 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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