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城区201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揭阳第三中学新学年度办学的需要,经区委区管委同意,2013年我区公开招考揭阳第三中学教师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蓝城区2013年教师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公开招考。
二、招聘人数
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学科教师配套的需要,2013年蓝城区揭阳第三中学计划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报考条件、报考编号详见《蓝城区2013年教师招聘职位表》,如果招聘学科中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或无考生报考的,该科目招聘人数或剩余人数调剂给报考人数多、录取率最低的学科,具体调整情况待报名结束以后公示。
三、招聘条件
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教师资格;
㈣2010年以来(含2010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类毕业生;
㈤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条件;
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㈠报名
1、毕业生根据所读专业报考对应学科教师,不得改报。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蓝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应提供资料:报名时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和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并填写《蓝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网上下载。
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参加笔试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工作参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委托有关部门命题、印制和评卷。应聘者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各科以80分为合格分数。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㈣面试
笔试成绩出来后,各学科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面试),如果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的,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面试按100分计分,60(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㈤体检
面试合格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经体检,身体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㈥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通过审查应聘人员档案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档案、证件或有关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本次拟招聘的人员。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本次聘用教师试用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663-8201396(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663-8201602(区监察局)
揭阳市蓝城区人事局
揭阳市蓝城区教育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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