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招聘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1、面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初中教师撰写本学科初中起始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模拟教学;小学教师撰写本学科四年级课程教案一份,并组织模拟教学。备课时间为1小时,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堂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择优选岗
1、选岗原则:选岗工作必须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考虑农村学校的用人需求,又兼顾考生意愿。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同一学段、学科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县人社局、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学科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已选定岗位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岗位。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须作出书面承诺)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学段、学科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上岗后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变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和审核把关,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具体工作。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岳西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登陆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0556-2181613。
县人社局:0556-2188052。
监督电话:0556-2182166。
岳西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西县人社局代章)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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