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结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全区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
(六)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相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资格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同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七)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八)教师岗位所必备的其它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11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和历下区教育局网站(www.lixiaedu.com)上公布,公告期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201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9:00-8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4日9:00-8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4日9:00-8月5日16:00。
报名、缴费网站:济南市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区人社局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单位初审:区人社局、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南市历下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8月7日9:00--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1:7比例(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调剂到相应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职位。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参加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济南市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放东路99号)23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