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修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和乡村中小学教师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府办发〔201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永修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和乡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5月12日
永修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和乡村
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实施“教师输血工程”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县城高中和农村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84名高中和乡村中小学教师,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编制和结构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按需设岗,分科报名,统一考试,选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紧缺学科教师优先、缺编乡村学校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县城高中和农村中小学新教师84名(其中:高中教师19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5名),参加全省统一报名和笔试,入闱后参加市(县)组织的面试。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但对本县县聘临时教师且目前仍在岗并连续任教2年以上的,或在县建昌中学连续任教2年以上(经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且至今仍在岗的,报考乡村小学、初中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以上人员不包含本县已经在编教师)。
(五)高中教师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初中教师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小学教师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考取后凭毕业证原件报到上岗。2013年已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必须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资格证明,如果当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岗位
我县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县教育局根据县政府确定的招聘计划,填写好《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报九江市教育局并录入上网,上报相关部门正式发布公告后,送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发布公告
1.全省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西教育网及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我县将通过电视台及相关网站转发公告。
(三)报名办法
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省里公告时间为准。报名时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依据我县报考岗位设置的条件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考查
1.省统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具体日期以省公告为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5%)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2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省招聘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人保、编制等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公布之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前,要对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备案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1.体检。
体检的人数根据招聘计划已设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有身体不合格者,空额依次递补);体检的内容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审查本人的档案资料或到其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调查等形式进行德才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笔试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总成绩,按所报学科的计划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拟聘结果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名单,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若拟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实行依次补录成绩合格者。
(2)所有被聘用的新教师分学科按分数从高到低依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到计划招聘的高中学校、乡村中学和村小任教。新聘用教师与县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事部门备案,必须在自己所选的学校任教5年以上(含5年)。
(3)审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4)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六)报考费用
1.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笔试费用,执行全省统一规定。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省定标准,并报县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县卫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修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闵柳莺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李明明任副组长,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编制、发改、财政、公安、物价、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王佺兼任办公室主任。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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