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田林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2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已在“全国特岗招聘网”报考田林县职位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如下表:
学校类别 |
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岗位数 | ||||||||||||
合计 |
政治 |
语 文 |
数 学 |
生物(科学) |
历史 |
地理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备注 |
| |
农村初中 |
16 |
1 |
1 |
1 |
2 |
2 |
2 |
2 |
2 |
2 |
1 |
| |
农村小学 |
30 |
8 |
8 |
14 |
| ||||||||
合计 |
46 |
1 |
9 |
9 |
2 |
2 |
2 |
16 |
2 |
2 |
1 |
|
三、招聘办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
四、招聘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面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面试内容和程序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初中教师为现行初中三年级教材相应学科中的内容1课时。小学教师为现行小学六年级教材相应学科中的内容1课时。
(2)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之后每位应聘者提前30分钟抽说课内容并备课,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待试人员在候试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3)各专业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
(4)评分办法。各科由7名专业教师组成专家评委。应试人员说课结束后,各专家成员根据教学能力测试评分细则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并负责统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5位评委总分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待说课工作全部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结果。
(5)面试时间: 2013年7月16日上午8:00开始,应聘人员于7月15日到田林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报到。报到时需提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
④普通话等级证;
⑤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英语岗位必有);
⑥应届生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⑦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⑧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作品。
⑨报名表(盖章)
(6)面试地点:田林县乐里一小
五、政审考核与培训
1、根据面试成绩于7月16日下午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数的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田林县教育局公布被确定的考核人员名单。如遇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选择确定。
2、政审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就读学校推荐材料以及从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从思想表现、学科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发表作品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三)体检的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13年7月18日, 地点: 田林县人民医院,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按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呈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013年8月16-25日(8月15日下午到田林县教育局师训股报到),培训地点:田林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广西(http://tg.ncss.org.cn)上公布,请报考田林县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县不再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76—7211485,联系人:黄老师、卢老师。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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