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核办法
为做好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为指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把一批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到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任教,进一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报到、考核时间及地点
1.报到及证件审核时间:2013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考核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体检时间:2013年7月16日。
4.报到地点:蒙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5.考核地点:蒙山县蒙山镇第三小学。
6.体检地点:蒙山县人民医院。
五、考核办法
1.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共同组织,县纪委派员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
2.考核采取结构化和职业技能综合面试形式。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普通话水平、板书能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等。
3.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专业技能及乐器演示;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专业技能;报考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计算机能力操作;体育专业的考生还需加试专业技能。
六、考官产生
县教育、人社等部门提供考官备选人,建立考官库,7月9日上午7:10在考场办公室由县纪委派人现场监督抽签产生。
七、确定拟聘人员
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成绩,经体检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同等条件下本县籍优先;专业对口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党员优先;普通话较标准优先)。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分配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后,由县教育局负责签订相关聘用协议。岗位分配方案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共同拟定,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九、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等证件及材料。
2.历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3.本通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网址:http://tg.ncss.org.cn/index45.jsp),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蒙山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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