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业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梧州职业学院是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公办学校。位于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现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商务贸易系、艺术设计系,共开设23个专业。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梧州市有关部门同意,梧州职业学院定于2012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有学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8月30日。
(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和范围详见《梧州职业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 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 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 现场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三) 现场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3日至9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 现场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高校工作(任教)经历的证明材料;
4.高校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考试形式: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次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通过查阅个人资料档案对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聘用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2091541
附表1:2012年梧州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2:梧州职业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