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批准,2013年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铜官山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13年铜官山区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素质;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各项工作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www.tlksy.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统一为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 14:00。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2013年铜官山区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 295×413 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非常重要)。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有关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区人社部门统一解释。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7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4日 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 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取消招录岗位的报考人员,于7月5日9:00— 16:00 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6:00之前可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收取。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笔试费用,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7月15日至7月16日,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铜官山区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办公楼二楼,军分区对面) 办理减免手续。
4、其他事宜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测试专业知识和教育行业共性知识。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占70%。教育行业共性知识测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分值占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笔试成绩设定55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限按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